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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庭集中公开宣判13起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作者:刑庭 刘晓燕  发布时间:2009-12-10 08:52:03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13起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姚某等13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二千元。

  姚某等13名被告人中,仅1人为女性,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3岁,有9人在20岁到30岁之间;有12人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集中在湖北和河南两省),文化程度不高,多为初中学历,仅姚某毕业于北京某名牌大学。

  2009年8月至9月间,上述被告人分别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回龙观镇、北七家镇等地各自经营的店中,将66部至169部数量不等的淫秽视频复制到他人手机中,并且收取了7元至150元不等的费用。例如,被告人姚某(男,30岁,甘肃省人,个体户)从北京某知名大学毕业后留京开了家电脑维修店,店里的电脑中存有大量电影,其中有200余部淫秽视频,平时给顾客下载电影收点钱。2009年9月11日,在顾客王某要求下,姚某以10元价格给其手机复制了67部淫秽视频。次日,王某在路边翻看手机中的“毛片”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后带民警到姚某店中将其抓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姚某等13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复制淫秽物品,数量已达到法律规定的50部以上,其行为破坏了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已经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行为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昌平区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刑庭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