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法院刑事少年审判法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审判工作中致力于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返学校和社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学在即,八名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于日前向帮助他们重返校园的该院刑事少年审判庭法官写信汇报了回归家庭后的感想及新学期的计划。这八名被告人是该院刑事少年审判庭在节前宣判的一起聚众斗殴案的被告人。
吴某、鲁某等八人是北京市昌平区某职业学院的职高学生。2009年9月3日20时许,因其他学生发生纠纷,出于哥们义气,吴某、鲁某分别纠集人员欲在学校操场进行斗殴,后被驱散。当日21时许,吴某等人来到男生宿舍与被告人鲁某一方斗殴,致闫某、邓某受轻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刑事少年审判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与学校、家长多次联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进行座谈,先期妥善解决了民事赔偿问题。被告人家长希望孩子能尽快释放,重返校园。被告人所在村委会均出具了愿意监管的意见,学校也同意接收八人回校就读。2月4日,昌平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均宣告了缓刑。八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没有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宣判后,为有效开展判后教育工作,承办法官邀请被告人的家长、所在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等人员来到法院,就如何帮助这八名学生改正错误、树立信心、重新开始生活进行座谈。座谈中法官将“关爱寄语”发送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手中。法官还与学校达成一致意见,将对该八名学生进行跟踪回访。在多方教育下,吴某、鲁某当场握手言和,学生们均表示将吸取教训,改过自新,珍惜宝贵的读书时光。家长和学校感谢法院给学生这次机会,并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做好孩子的改造工作,教育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