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听歌,是从初中开始的。钟爱过一些歌星,在更年轻的时候,更貌似是一种所谓“崇拜”的情愫。对于特别喜好的这些,自然期望能去看看他们的演唱会,让自己的耳目,飨一场盛宴。
“我们两个结伴去拥护过谁,排着队爱谁,捱着饿购票,然后买汽水。”第一次去看的演唱会在初三,我和好朋友省了好久的零用钱,攒做两张王菲演唱会的门票,带着朝圣般的神情屁颠颠地去了。绚烂的舞台,销魂的布景,王菲在台上拿着大喇叭粗糙、慵懒、不加修饰地吟唱:“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是呵,在成长的一岁复一岁里,喜欢的歌手一个个轮转更迭,犹如四季。人生不也就是这样么?像回转寿司。我们不断地交替着身边的人事物,喜欢的不喜欢的,想要留住的留不住的。
好朋友失恋了,我能给予的是慰藉与加持,向她传输一些正面能量。“谁又妄想一曲一世,让人忠心到底?”歌手会过气,红极一时也可能瞬间化为乌有。当我看到那些晚节不保的歌手,极尽所能扮成妖兽,企图再博得世人眼球时,我想他们何不急流勇退,给曾经的歌迷和大众们留下完美记忆呢?
“回望昨天剧场深不见底,还是有几幕曾好好发挥,还愿我懂下台的美丽,鞠躬了就退位,起码得到敬礼。”感情以及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爱会累心会冷人会变,只要曾经真的拥有过种种美好,何必去逼仄个鱼死网破的结局呢?我这样安慰朋友。
我爱演唱会。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唱到“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人的一生就是如此吧,有高峰有谷底。但不管怎样,要学会爱自己,即使最孤立无援,遭遇各种困境窘况,也要学会自己去担当,一个人也可以“静静地听着演唱会”。
我曾错过演唱会。我以为我留足了途中的时间,可我还是小觑了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当我堵塞在路上,看着整个城市陷入消化不良,车辆们便秘到举步维艰,而我喜欢的歌手已经在城市的另一端粉墨登场了。我只抓住了演唱会的尾巴。当我赶到时,歌手已准备返场echo了。于是我遗憾地听完了最后三首歌。
还好可以期待下次,下次我一定会未雨绸缪,做好更加充足的准备。可生命中很多事情是没有返场的,我们又应该做什么样的准备呢?唯有勇敢地全力以赴,即使仍旧“赶不上”,最终,至少还可祈望以“知足”的心态去面对。
谁都想做演唱会的主人,而不仅仅是那个仰望他人的歌迷甲。该有多好,瞬息万变的镁光灯把自己闪烁成“一名金人”,然后享受着台下万众的拥戴,一呼百应,酣畅淋漓。我们大都拒绝平庸,渴望出众,期冀成为各行各业大舞台上的明星,获得别人的首肯与赞誉。
可有时,为了打拼与奋斗,我们真的太忙太忙。也许有一天,真忙出了看海景的大房子,却再没有时间看海景。“即使有天开个唱谁又要唱,他不可到现场,仍然仿似白活一场。”或者吧,生命中两难的难题太多了。生命就是难题。那就竭力找到那个平衡点吧,因为,“其实心里最大理想,跟他归家为他唱。”
诚然,人的成功,离不开亲人朋友的扶持。如果将来某一天,我有幸能在演唱会上歌唱,我会唱响什么呢?“当年汗水只放入唱歌,想法说话也总能柔和。虽然梦想不设实际多,但不等于我有是错”。我身边的朋友们,当我们那些妄想痴想梦想理想都实现的时候,我会笑着对你们唱。因为,我曾经的,现在的,能唱出的一字一句,都因为有你们在轻吟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