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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2014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姚杨超  发布时间:2015-03-06 11:34:28 打印 字号: | |
  昌平法院因在网络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于近日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2014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14年,昌平法院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传统媒体和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等网络媒体为平台,不断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发表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文章。积极开展网络直播工作,全年共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104期;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庭审直播网、法治中国传媒等网络平台上,共进行庭审视频直播24期。充分利用微博进行网络宣传,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和回龙观法庭、东小口法庭两个法庭微博,形成法院微博、人民法庭微博和法官职务微博三级联动的微博群,提高了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昌平法院将继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展现法院公平正义、开放透明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姚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