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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被评为“2016年度北京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王苗苗  发布时间:2017-04-11 09:57:52 打印 字号: | |
  2017年4月6日,北京法院召开信息工作培训会,对2016年度全市法院信息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会上,昌平法院因信息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北京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昌平法院研究室潘俊美同志荣获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昌平法院信息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审判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工作大局”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稳步提升。2016年,昌平法院被高院信息采用30篇,其中3篇信息被市委采用, 4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采用,1篇信息得到了中央领导批示, 4篇信息得到市高院杨万明院长的批示,信息工作取得全市基层法院第三名的好成绩。

  昌平法院将在市高院的指导下,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参与信息写作的热情,围绕2017年全市信息工作要点,积极挖掘各方面资源,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发挥信息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法院发展大局服务的重要作用,推动信息工作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张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