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她们承担着多重身份的责任,她们有明德尚法的豪情,她们有巧笑倩兮的风情,她们有宜室宜家的柔情,她们就是在我们昌法,就是在我们身边的人——可敬可爱的女法官们。
在当事人面前,她们明察秋毫,严肃庄重,是女中豪杰;在家庭里,她们知书达理,温柔体贴,是红酥手,是小棉袄,是军大衣。
她们是正直的,坚毅的;她们是欢悦的,柔和的。她们,因为对事业的专注,更多地把时间埋首于案卷,不常和化妆台作伴,所以,她们少了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闲情逸致。但,她们的美丽和可爱,分毫不因此减少。因为真正的青春,不是玫瑰色的面庞,是深沉的意志,是赤子一般的心灵,是任尔东西南北风的信念。真正的美丽,无需刻意雕饰,而存在于清澈的双眼,善良的心灵和坚韧勇敢的风骨。
她们是富有的,她们除了有一般女人的小幸福、小浪漫、小情调,她们还有身为法官的那份厚重的荣耀、责任、情怀。 她们是吝啬的,舍不得多花时间给自己享受,把爱和青春更多分给了案卷,分给了家人。
她们是窘迫的,在事业,家庭之间艰难的平衡。在男法官面前,她们巾帼不让须眉,但是作为女人,性别和传统文化让她们承担着对家庭,对老老少少更多的使命和责任。她们光彩的背后,需要更多无言的付出。
她们绽放,不为赢得身前生后名,不为一朝看尽长安花。因为,她们书写生命之书不愿潦草;因为,对这不可往复的青春,她们不愿平庸地度过;因为,她们已经将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同司法事业紧紧地连在一起。这就是她们,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祝愿我们的女法官笑容常驻,岁月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