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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杨帆法官主审案件入选北京法院“首例”案件图片新闻
作者:曹梦楠  发布时间:2017-09-08 15:39:2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月25日,在北京高院举办的“首案法官谈首案”访谈活动中,昌平法院杨帆法官获得“首例案件展览纪念奖”。

  杨帆法官于2015年3月审理的王玉强诉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行政批复案经过层层选拔,在众多北京法院案件中脱颖而出,入选北京法院“首例”案件。这是2015年《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北京首例以附带审查的方式认定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案件,在行政诉讼规范文件附带审查方面,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曾被评为北京市法院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十大典型行政案件。活动中,杨帆法官畅谈了自己在主审此案时积极探索未知领域,力求在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律与政策之间、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之间找到一条平衡之道的体会和感悟。

  长期以来,昌平法院坚持将专业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杨帆法官就是其中典型代表。此次成功审理“首例”案件,充分展现了杨帆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体现了昌平法院法官的集体智慧。全院干警应以杨帆同志为榜样,发扬首善、首创精神,坚持司法为民,树立崇高的职业追求,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推进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黄乾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