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酒驾后找他人“顶包”骗保,两男子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11-23 15:20:5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1月6日,被告人程某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昌平区沙河镇某小区门口处发生单方事故,致使自己的车辆受损。为骗取保险理赔金,事故后,程某联系朋友宋某来到事故现场。二人商议后,由未饮酒的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是其驾驶涉案车辆造成事故。后程某收到保险理赔款人民币1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作为车辆的被保险人伙同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宋某明知程某酒后发生单方事故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仍配合、协助程某实施骗取保险理赔款的行为,且数额巨大,其并非偶犯,该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结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程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决被告人宋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责任编辑:王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