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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09:15:25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现有54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赵志刚、王淑珍、韩勇、徐会平、杨晓燕、屈广玉、王艳、刘文跃、刘士江、王艳军、王瑞恒、赵秀景、张英辉、冯静春、张伟、路玉宝、赵振超、殷宝振、于长水、陈庆菊、王玉东、吴峰新、王永祥、孟庆云、耿雅娟、赵凯民、张淑珍、路新生、唐玉芸、宋颖、徐玉文、汪霞、陈洁、李艳、苗广义、周长明、陈英方、唐东彪、张晓峰、张凤茹、许艳平、张颖军、王爱东、冯淑敏、聂增尧、赵晨红、徐玉亮、徐进波、门朝慧、侯俊安、李强、闫素霞、李启忠、王清根。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王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