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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最优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赢得“双满意”
  发布时间:2022-12-04 15:05:05 打印 字号: | |

    “我相信杨法官的话,他是真心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王老汉将锦旗送到昌平法院行政庭杨杰法官手中,并连连称赞。

    近日,杨杰法官团队成功化解了两起涉“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行政案件。在案件圆满解决后,法官不仅收到了原告王老汉送来的锦旗,被告某镇政府也寄来感谢信,对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表示肯定。

    原告王老汉系昌平区某镇村民,该村某小学主体建筑建设于1971年,面积近千平米。1995年,王老汉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该废旧小学用来经营肉鸡场,后进行部分修缮和翻建,经营至今。2021年,镇政府先后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和强制拆除决定,要求其自行拆除。王老汉提起行政复议,昌平区政府维持了两份拆除决定。于是王老汉将镇政府诉至昌平法院,并提起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对涉案建筑物进行保全,以确认其合法性同时评估价值。此外,王老汉还准备在保全后另行提起与村集体的租赁合同纠纷,主张赔偿损失。

    杨杰法官团队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经了解,本案历史背景特殊,镇政府需尽快对涉案建筑进行处理。但原告王老汉抵触情绪十分严重,不同意交回或拆除建筑,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互不信任。考虑到现实情况复杂、后续易引发租赁合同纠纷等因素,杨杰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一揽子化解争议。

    法官耐心询问王老汉的想法,从审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真心实意地为其答疑解惑,释明了建筑物翻建应当经过审批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王老汉能与被告镇政府互动沟通,平和地解决纠纷。同时对王老汉准备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进行梳理,运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其理性诉讼。

    行政争议能否妥善解决,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着重要作用。在王老汉的态度有所缓和后,法官又与被告负责人和法律顾问沟通,释明本案法律适用溯及力和程序正当性等问题,指出案件可能的诉讼风险和时间成本,促进被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经过先后五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回到积极谈判的轨道,在开诚布公中逐渐缩小了赔偿金额差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原告王老汉已经主动将涉案建筑物交回,并表示后续不再提起民事诉讼,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王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