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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
作者:贺颖超 朱莹莹  发布时间:2024-03-26 10:57:17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更加友好,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对近三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下面由我通报相关情况。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3年,我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共1774件,其中刑事案件127件、民事案件1647件。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两类。2021年至2023年,我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对34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刑罚,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下降趋势;审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01件,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比超过半数。

2021年至2023年,我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647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类纠纷案件649件,占全部案件的39.4%


二、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

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较为集中。未成年人犯罪以侵犯人身、财产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为主,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位居前五位,占比共达62%。在侵犯人身、财产权益类案件中,冲动型、偶发性的个人单独犯罪为主。此外,未成年人罪犯年龄集中在16至17周岁,文化程度大部分为初中及以下。

二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为熟人作案。性侵案件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相当比重,且多为熟人作案。学校及培训机构教职工、存在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成员等通过熟人身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作案手段隐蔽、犯罪时间跨度长,且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被害人在诱导下“自愿”情形增加。低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性教育缺失和家庭监护不力是主要原因。

三是抚养、探望类纠纷存在关联案件的情形较为常见。近三年审理的抚养、探望等抚养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存在其他关联诉讼的比例较高。主要情形有当事人先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行使等存在纠纷,后以子女探望问题制造新的诉讼;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探望权未得到保障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拒绝其探望,双方均提起诉讼。

四是未成年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类案件有所上升。近三年,在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类案件中,发生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案件逐年增多。受伤未成年人大部分为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监护人通常主张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校矛盾较为突出,但当事人对于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的认识不够准确,诉讼能力不足。


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举措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形成“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情理法交融式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模式。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形成以“情理法交融”为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模式。以情动人亲情感化解开心结创新设立“亲情相聚”工作机制,案件审理中安排被告人父母、实际抚养人或与其成长关系密切人员在少年法庭亲情角见面相聚活动中法官适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释明法律,通过亲情感召让失足少年知错悔罪以理服人法理道理助燃希望法官在判决书后单独附上关爱寄语,详细分析其犯罪原因,从情理、道理、法理的角度对被告人进行劝诫,教育改过自新,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重燃希望;编纂《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手册,当庭或通过电话、线上等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补齐家庭监护短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升级版”保障。以法教人能动司法服务社会通过案件审理深入剖析、查找成因,及时发现社会治理、行业管理漏洞隐患,向对象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如针对未成年人住宿登记审核及预警问题向宾馆等经营场所作出安全提示,针对教职工虐待、性侵未成年人问题向教育机构、残联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促进长治长效。

二是凝聚保护合力,开创“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全面保护”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实施优先保护。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要点及规范要求,与执行部门沟通联动,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的快速、优先实现。突出特殊保护。加大对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及个体无资质从事未成年教育领域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惩治力度,积极适用从业禁止,依法禁止犯罪人员从事跟未成年人有关的教育工作。做实全面保护。积极调动妇联、教委、团委、民政、镇街、公检司等力量,多点发力、合力解困,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如与社区、群团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借助其优势资源开展定期帮教回访,对未成年犯罪人矫正等情况进行登记,使判后帮教措施更有针对性。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打造“一阵地一平台多点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以少年法庭为普法教育前沿阵地,创立青春灯塔”品牌,法官作为“青春船长”通过开展模拟法庭“京法巡回讲堂”等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与技工院校合作设立“驻校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定期深入学校接受学生问询,进行法律引导,开展多重互动,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多点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开辟在线法治课堂教育服务平台,开通法官职务微博账号,传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知识建立由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及优秀法官组成的25名法治副校长团队,开展普法讲座、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以法之名,护航青春。

 

 
责任编辑: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