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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误会”如何解?法官上门拨迷雾、促家圆

作者:周珺  发布时间:2024-06-27 15:03:29 打印 字号: | |

某小区居民楼里,不时传来一家人爽朗的笑声。昌平法院沙河法庭法官张焱调解完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后,李家兄弟姐妹三人彼此握紧双手,久久没有松开,一家人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无争议”案件突现矛盾,怎么办?

这件事还要从一套房说起。李老大与弟弟李老二、妹妹李老三系兄弟姐妹关系。早些年,他们的父亲购买了一套房,因当时手头缺钱,父亲与儿女们商量后,承诺谁出资房屋在父母百年后就归谁。后李老大出资购买了该套房屋,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父母去世后,李老大与弟弟妹妹协商后,约定由其继承房屋,李老大给予李老二、李老三每人五万元经济补偿且二人承诺放弃对该房屋份额的继承权。

李老大本来以为,兄弟姐妹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后,这起无争议继承案件能顺利办结,自己拿到法律文书后,按照三人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但没想到,弟弟妹妹却突然变了卦。

“不尊重家人,我们不去法院,房子不同意过户!”李老二、李老三签收法院传票后,迅速转变了态度,说什么也不愿意过户,最终给李老大和法官扔下一句话,就再也联系不上了。由于二人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案件无法审结。

面对李老大的不解,张焱同样也很困惑:短短几天,为何李家兄妹二人态度转变如此之快?于是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二人,但李老二、李老三两人始终不愿意配合李老大处理遗产问题,一周过去了,三人还在僵持不下。

“法官,跟家里实在说不通,这可怎么办?”通过与李老大悉心沟通,张焱这才知道,原来对于李老二、李老三来说,法院既庄严又肃穆,只有处于针锋相对、难以调和的双方,才会前往法院参加开庭。李老大在到法院办理继承纠纷立案手续之前,没有事先与二人商量。导致李老二、李老三收到法院传票后才得知此事,一时间处于气愤情绪中,难以平复。

 

拨开迷雾见月明

得知问题症结后,张焱心想:双方争议实际上并不复杂,可任由矛盾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一块“心病”,甚至让亲情产生裂痕。于是,张焱即刻带上法袍、法槌等,与法官助理以及法警一同前往李老三家中。

到达现场后,李老二、李老三的脸色仍然很难看,对李老大气愤地说:“我明确说了不开庭,你这不是把‘战火’引到家里面吗?”

张焱一看此情形,劝导说:“我知道您是怎么想的,咱们坐下慢慢聊。”安抚好李老二、李老三情绪后,她随即拉起横幅,穿上法袍,将当事人家中的餐桌改造成简易法台,原被告双方这回终于一起坐到了法庭上。

“好好一家人变两家人,还得‘闹’上法庭变成被告,说出去简直让人笑话啊!”李老二叹着气说。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的“无争议”案件在法院很正常。对于你们来说,这仅仅是一道程序,并非家庭分崩离析的信号。”张焱认真解释道。

“没有事先沟通是我不对,没有顾及你们的心情。”李老大首先表示了歉意。

“丢人事小,老父亲留下的房子是个念想,这一过户,三人从此就各过各的了……”看到李老大的诚恳态度,李老三语气也软了下来。

“树大要分叉,人大要分家,这都是人之常情。树长大分叉再多,根始终是一样的。兄弟姐妹就算不在一处,哪怕彼此远在天边,兄弟情分还是不变的。”张焱耐心对李老二、李老三进行轮番劝解,并向其讲述了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等非诉化解机制。

通过这次巡回审判,二人看到法官的倾心化解和良苦用心,也明白了矛盾纠纷并非仅有“对簿公堂”“剑拔弩张”一种解法,逐渐放下了执念和偏见。看到李老二、李老三的情绪也渐渐缓和,张焱顺势进行调解,进一步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也相互体谅,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房子由李老大继承,李老二、李老三同意接受经济补偿,承诺放弃对房屋份额的继承权。

“法官,您的话在理、明白、通透!”“我们这一家子的感情多亏了您!”调解结束后,兄妹三人激动地站起身相拥,聚成一圈将法官的双手紧紧握起,不停地表达着谢意,现场氛围其乐融融、和谐温馨,让张焱心中涌起一股热流。至此,一场因继承闹“误会”的小插曲终于迎来了圆满的尾声。


 

责任编辑: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