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原告某公司诉被告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及被告昌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
该案由昌平法院副院长张宝武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审判庭庭长双玉娥、法官李劲松组成合议庭。昌平区政府分管区领导林宇、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欣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昌平区法治保障工作专班、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共计100余人观摩了本次庭审。
原告某美发公司网购三款染发膏共20支,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1支,用于美发时供客人使用,不单独出售,产品货值金额20元。后通过国家药监局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上述产品未经注册,原告某公司无违法所得。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后,认定原告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按照减轻情节进行裁量,责令美发公司立即改正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经营染发膏的行政处罚。美发公司不服,向昌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政府经审查后作出维持被诉复议决定。后美发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将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平区人民政府诉至昌平法院。
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研判案情,组织证据交换。庭审中,在审判长张宝武的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就被诉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结果是否适当等焦点问题充分辩论。整场庭审程序严谨规范、思路清晰,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最终,经过法庭充分的审查,原告认可违法事实并当庭自愿撤回起诉,表示今后将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李欣表示,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下一步将继续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持续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以首善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市场监管工作。
林宇表示,区政府将一以贯之地把行政应诉工作放在突出地位,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既出庭又出声”,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昌平区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观摩庭审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公开课,有助于行政机关增强法治思维,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助推法治昌平建设。
下一步,昌平法院将继续落实“院庭长公开庭”“专家示范庭”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庭审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观摩庭审的释法效果,为助力昌平区发展建设持续贡献法治力量。